近日,天津市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在全国首次公开采集人脸识别信息,旨在规范技术应用、个人隐私等。
《条例》,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规另有的除外。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教、血型、食人蜥蜴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规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据此,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都将被采集人脸、指纹、声音等生物识别信息。(记者 靳博)
“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授权同意他们获取我的个人信息了。”“电话真的太多了,而且上来就能叫出我的名字,有的还能报出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在移动互联时代,有关个人信息被网络平台的吐槽不绝于耳。[详细]
上个月,一名男子“戴着头盔看房”的短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字幕显示,为个人信息,只能戴着头盔去看房。一时间,好个人信息的话题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详细]
一系列与人脸识别有关的财产损失案件,已经引起人们对信息安全尤其是指纹、人脸等不可更改的生物信息安全的焦虑。不久前,广西南宁十几位业主委托某中介卖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刷脸查询房产信息后,房子就莫名其妙地过户给了别人。如今,此案虽已告破,但给人们带来的阴影恐怕一时难以消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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