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循环”新格局下,泉州外贸企业将如何进行结构调整?近日,一场由福建省贸促会主办,泉州市贸促会、泉州国际商会协办,石狮市贸促会、石狮市商务局承办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八闽行”在石狮举办。我市80多家涉外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有关商协会代表的负责人及高管参加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各涉外企业带来的影响并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更加有效引导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升贸促系统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水平。培训活动聚焦参训人员最为关注的问题,以理论结合大量案例分析的形式,对典型的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并在互动答疑环节为企业一一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振安、福建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兰天淋分别做了《2020国际贸易术语与涉外合同法律风险》《跨境电商主要政策解读》主题。
在主题中,张振安向与会企业介绍了20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海商法、国际仲裁和国际诉讼等。
张振安认为,在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当下,涉外企业应调整心态,注意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新版本用词变化,及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运输方式选择合理的贸易术语,提高国际贸易风险把控能力,同时应规范好合同文本,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条款,以便解决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
福建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兰天淋向与会企业着重介绍了中华人民国电子商务法、跨境电商税务政策、跨境电商外汇政策、跨境电商海关政策等。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跨境电商仍然保持着高速增长。”据其介绍,在看到商机的同时,跨境电商企业也应多学习掌握相关税务、外汇和海关政策。目前,跨境电商B2B出口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境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境外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另外一种是境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均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关通关模式。梦到房子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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